妊娠期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治疗策略

摘要

发生妊娠期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aSAH)的怀孕患者的动脉瘤破裂可以及时安全地处理。这些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策略应考虑特殊的产妇和产科因素,并需要涉及产科、神经外科和重症监护科室的多学科评估。

研究背景

妊娠期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aSAH)是孕产妇和胎儿死亡的重要原因,目前诊断和治疗的方法仍然存在争议,而且文献中描述的病例数量有限。由于胎儿的存在使诊断和管理策略变得复杂:在怀孕患者中进行侵入性干预时存在争议。aSAH后再出血的风险在最初的2-12小时内最大,并且在最初的24小时内发生率为4%-13.6%,在第一个月内上升至10%-20%。因此,一般认为,应尽早处理破裂的动脉瘤。未接受治疗的孕妇aSAH的死亡率是治疗组患者的两倍(10.2%vs5.2%)。因此,颅内动脉瘤破裂的孕妇的治疗原则不应与非妊娠患者的治疗原则不同。但是将这些患者纳入随机研究伴随者伦理问题,并且缺乏关于伴随危重神经系统疾病的妊娠患者的最佳治疗和结果的高质量文献。医院NHS基金会信托基金神经科学重症监护室RobbaC分析了怀孕患者中aSAH的管理和预后,结果发表在《Worldneurosurgery》在线上。

研究方法

该研究收集了从年1月至年1月期间发表的孕期发生SAH的文献,以及年1月至年1月期间在Addenbrooke医院就诊的孕期发生SAH病例的临床数据。卡方检验、精确Fisher检验和趋势卡方检验用于分析分类数据,而t检验和Mann-Whitney-Wilcoxon检验用于连续数据。

该研究共纳入了52名患者。平均年龄为31.47±5.80岁,大多数患者处于妊娠后期。一项单变量汇总数据分析表明,母亲aSAH的预后可能取决于母亲的年龄,母亲的Hunt-Hess分级,入院时格拉斯哥评分,动脉瘤的治疗方式,分娩模式和分娩时间。然而,在多变量分析中,仅(除血管痉挛以外的)全身并发症对母体预后有显著影响。因此认为发生aSAH的怀孕患者的动脉瘤破裂可以及时安全地处理。这些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策略应考虑特殊的产妇和产科因素,并需要涉及产科、神经外科和重症监护科室的多学科评估。

图1妊娠期动脉瘤处理策略

研究结果

对于非妊娠患者,优先考虑的是处理动脉瘤。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当胎儿仍未成熟时,应将患者视为非妊娠;因此,在根据动脉瘤的位置和特征治疗动脉瘤(夹闭或血管内介入)后,应该继续怀孕而不采取任何进一步的预防措施,并且分娩的方式应该是顺产为主,除了存在禁忌症外。在妊娠后期,当胎儿处于足月时,建议在动脉瘤治疗之前或同时进行剖腹产,以避免增加婴儿的任何风险(放射,抗凝等)。

(医院张颖影组稿,医院Serena编译,医院赵瑞副教授审校,《神经介入资讯》主编、医院脑卒中中心兼神经介入中心主任刘建民教授终审)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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