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mmHg),同时伴有急性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出现。老年高血压急症主要包括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肾脏损害、围手术期重度高血压、嗜铬细胞瘤危象等。
2.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急性靶器官损害,患者可以有血压明显升高造成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和烦躁不安等。
3.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区别:区别两者的唯一标准是有无新近发生的急性进行性的严重靶器官损害。
4.高血压亚急症的降压治疗:建议在稳定、缓和、长效的口服降压药物基础上,适当加用中短效口服药物,避免静脉用药。在血压监测的情况下,可在24~48h将血压缓慢降至/mmHg,2~3d后门诊调整剂量,此后可应用长效制剂控制至最终的靶目标血压。
5.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第一目标:在30~60min内将血压降至安全水平,除特殊情况外(脑卒中,主动脉夹层),建议第1~2h内使平均动脉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25%。第二目标:在达到第一目标后,应放慢降压速度,加用口服降压药,逐步减慢静脉给药速度,建议在后续的2~6h内将血压降至/~mmHg。第三目标:若第二目标的血压水平可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在后续的24~48h逐步使血压降至正常水平
参考文献:
中国老年高血压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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