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焦作17中门口车祸责任划分公布了

公布了!

今天,焦作人都在等待的

焦作17中门口车祸事故

责任划分终于公布了!

电动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机动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年3月14日12时32分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后座载乘王某、郭某某),经解放中路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程某驾驶的经解放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瓮涧河桥西侧人行横道处左后掉头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郭某、王某、郭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郭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电动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且未安全驾驶,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在人行横道处掉头,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焦作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经调查,事发前,涉事摩托车时速达到公里,而涉事路段位于焦作市十七中门口,限时速仅30公里,超速超过%。同时,涉事摩托车系骑手从网上购买零部件,自己拼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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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14号中午中午,焦作解放路17中门口,一辆载有三人的电动摩托车,和一辆在人行横道处违规掉头的白色骑车相撞,导致三人受伤,两人伤情较重,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事故发生时监控视频曝光!(详细内容点这里)伤者较重的两名伤者均是焦作市体校田径队的在校学生,一个16岁,一个17岁。事故发生三天后,伤情较重的两名伤者家属发文求助筹款。16岁伤者确诊为:1、颅脑损伤、颅内多发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2、双侧额顶骨、颌面骨、颅底多发骨折伴副鼻鼻窦积血,3、双肺挫伤。,一个17岁。17岁伤者确诊为:1、特重性颅脑损伤,2、颌面部粉碎性骨折,3、颅骨骨质多发骨折,4、双侧上颌骨及下颌骨多发骨折,5、双肺严重挫伤,6、左眼眼眶粉碎性骨折,晶状体脱落。(事件具体回顾点这里)与此同时,有人也给事故的另一方白车司机建群求援。(事件详细回顾点这里)

来源:焦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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