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
年7月4日7时42分
事故地点
青赵线岚山区高兴镇南草坡村路段
事故经过
路口监控视频显示,年7月4日7时42分,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青赵线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高兴镇南草坡村路段时,与杨某驾驶由道路北侧某汽车修理厂驶出准备右转弯的鲁L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责任
王某无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靠右侧通行的行为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右转弯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教训
本次事故造成王某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脑疝、急性硬膜下血肿、多发脑挫裂伤、脑干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颅内积气、颅骨多发骨折、颅底骨折、头皮血肿、左上眼睑裂伤等,被紧医院ICU病房抢救。期间,虽然日照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帮王某家人垫付了10万元的抢救费用,但是由于伤情严重,她至今昏迷不醒……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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