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医疗机构的学科配置及转运
推荐意见:
·SAH患者应尽可能到有丰富诊疗经验的卒中中心救治,可降低患者的死亡率(Ⅱa类推荐,B级证据)。初级卒中中心若诊断为SAH且怀疑合并动脉瘤的患者,Hess-Hunt3级以上或WFNSⅣ~Ⅴ级应积极转运至就近具有手术(或)介入条件的综合卒中中心进行病因治疗(Ⅱa类推荐,B级证据)。
·综合卒中中心需要配备神经外科医师、神经介入医师、神经重症医师,并能够提供神经重症监护及生命支持治疗(Ⅱa类推荐,B级证据)。
2.2血压管理
推荐意见:
·急性期SAH降压幅度尚无确定的循证证据支持,但收缩压降至mmHg以下,并维持平稳是合理的(Ⅱa类推荐,B级证据)。但使血压mmHg可能有害(Ⅲ类推荐,B级证据)。
·静脉予以尼卡地平等钙通道阻滞剂或拉贝洛尔等β受体阻滞剂维持恰当的血压水平(Ⅰ类推荐,B级证据)。
·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及过度搬动,可能减少血压波动(Ⅰ类推荐,C级证据)。
2.3血糖管理
推荐意见:
·SAH患者发生高血糖,与预后不良及死亡率增加相关(Ⅱb类推荐,A级证据)。但严格地控制血糖并不会改变最终结局,应避免低血糖(Ⅱb类推荐,B级证据)。
2.4头痛管理
推荐意见:
·应积极预防血管痉挛及再出血,对于剧烈头痛的患者应该积极对症治疗(Ⅰ类推荐,C级证据)。
2.5预防再出血及止血治疗
2.5.1手术或介入治疗
推荐意见:
·对大部分破裂动脉瘤患者,通过介入治疗或开颅手术对动脉瘤进行干预应尽早(发病72h内),以降低再出血风险(Ⅰ类推荐,B级证据)。
·手术方案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由经验丰富的神经外科医师和神经介入医师共同讨论确定(Ⅰ类推荐,C级证据)。
·对于同时适合介入治疗和开颅手术的动脉瘤患者,有条件者可首选介入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尤其是年龄>70岁、Hunt-Hess分级4~5级的患者,首选介入治疗(Ⅱa类推荐,B级证据)。
·对于年轻、血肿占位效应明显且颅内高压的患者,若累及大脑中动脉、胼周动脉,或瘤体发出分支血管的动脉瘤,可开颅手术治疗(Ⅱb类推荐,B级证据)。
2.5.2药物治疗
推荐意见:
·抗纤维蛋白溶解药物虽能降低动脉瘤性SAH后再出血的风险,却不能提高患者的总体预后。若患者有显著的再出血风险,又不可避免地需延迟动脉瘤闭塞治疗,且无绝对禁忌证时,可应用氨甲环酸或氨基己酸进行短期治疗(<72h),以降低SAH再出血的风险(Ⅱa类推荐,C级证据)。但不推荐适用于已行动脉瘤外科夹闭或介入填塞的患者(Ⅲ类推荐,C级证据)。
2.6并发症管理
2.6.1神经系统并发症
2.6.1.1颅高压、脑积水及继发性认知功能障碍
推荐意见:
·临床存在颅内压增高症状的患者可使用甘露醇、高渗盐水等渗透性脱水剂治疗(Ⅱb类推荐,B级证据)。
·临床存在意识障碍且影像学证实急性脑室积水的患者,应及时行脑室外引流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亦可积极实施腰椎穿刺放脑脊液或持续腰大池引流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
2.6.1.2脑血管痉挛与迟发性脑梗死
推荐意见:
·推荐入院后早期口服或静脉应用尼莫地平(Ⅰ类推荐,A级证据)。
·使用他汀类药物预防迟发性脑梗死具有显著疗效,故推荐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Ⅱa类推荐,A级证据)。
·法舒地尔在治疗脑血管痉挛的效果上可能优于尼莫地平,因此对于发生脑血管痉挛的患者,可使用法舒地尔替代尼莫地平(Ⅱa类推荐,B级证据)。
·腰椎穿刺大量脑脊液置换可以显著降低患者迟发性脑血管痉挛及迟发性脑梗死的发生率,并改善已发生脑血管痉挛患者的治疗效果(Ⅱa类推荐,B级证据);持续腰大池引流在脑血管痉挛及迟发性梗死的预防和治疗方面较腰椎穿刺脑脊液置换更优(Ⅱa类推荐,C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