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得了癌症,应该卖房治疗还是把钱留给儿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求助帖子,说「老公得了癌症,托人问了专家,基本没有治愈的希望了,最多几年吧。情况太严重没敢告诉老公。老公和我公公婆婆还想继续治,但是家里没有钱,要把自家的房子和公公婆婆的房子卖了,还要我父母出四五十万。我是应该卖了房子给老公治病,还是给上小学的儿子留个家?」

对于这种天人交战极其虐心的痛苦抉择,往往是没有绝对的正确答案,到底卖不卖?卖,可能就是影响和拖累两个家庭的经济;不卖,那么就没钱治病。

蛋哥想起自己的外婆,在年年底确诊了胰头癌,它是起源于胰腺头部的恶性程度极高的消化系统肿瘤,约占胰腺恶性肿瘤的90%以上,占全身恶性肿瘤的1%~2%,恶性程度高,发展迅速,不易早期发现、切除率低和预后差为这个疾病的特点。

就算通过手术切除,5年生存率也不到5%,居恶性肿瘤死亡原因的第四位,被称为「癌中之王」,再加上外婆80余岁的高龄,确诊时已是疾病晚期,因此经过多方求证和咨询,我们排除掉了手术、化疗等积极治疗的方案,改用舒缓的被动治疗方案。

因为不再做积极治疗,所以给外婆治病,总体医疗花费并没有像其他癌症疾病一样对家庭的财务经济伤筋动骨。但疾病恶化和对人的生命的摧残速度的确很快,年春节没过多久,外婆就因病去世,后来蛋哥有写文章「纪念外婆」来追思。

回到这个帖子上来,蛋哥也看了下面各个题主的回答,很多人都是讲述自己亲生经历,有的就「亲手把亲人送进了坟墓」,有的人就「再是砸锅卖铁也要救人,还真的最后术后恢复不错」,也有的是「财散尽了,人也走了」。

还记得此前看过一个新闻,说是江苏淮安一8岁男孩强强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医院接受正规治疗,而丈夫坚决反对:“那是个无底洞,也治不好的。”他签字放弃治疗,强行让孩子出院。

那同样的是面对孩子白血病治疗,黑龙江哈尔滨一10岁男孩博文,在2岁时查出患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博文的父亲为了治好,坚持了8年时间,医院,已经花了70-80万,加上即将到来的移植,怎么也要再多出20万到30万的支出。

蛋哥认为,所谓到底要不要卖房,这里的问题关键点,不在于yes或者no的答案,而在于这个过程当中是否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第一个,从问题本身来讲,托人问了专家,基本没有治愈希望,这个信息本身就存在一个二次较真和验证的过程。

怎么能听一个专家说,没有治愈希望就真的没有呢,要不要多收集一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医院做一个二次诊断。

因此,我们还需要对这个治愈率、生存率做一个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才能去做后面要不要治疗的判断。

蛋哥在过去文章「被99.99%父母忽略的“众病之王”——儿童癌症」中,就有讲过目前中国儿童癌症的存活率已经到了60%,虽然相比美国还差一大截,但是这个60%的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中国平均癌症5年存活率。

所以你如果轻言放弃,说什么不治了,人财两空,就是罔顾现在医疗技术发展助推癌症生存率提高的现实。

第二个,因为情况太严重,没敢告诉老公,这里就侵犯了病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知情权。

尽管对于病人来讲,这是一个极其可怕的坏消息,有可能影响到病人的情绪,但是作为一个有主观自由意志的成年人来讲,这是他的权利,作为配偶或者其他家人,不应该有所隐瞒,况且病人也不傻,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最清楚,何况如果是恶性疾病,这个迟早也会知道。

这里面还牵涉到,如果病人对自己的疾病不知情,这会影响到病人对后续事情的判断,比如病人可能自己就会决定是否要继续治疗,如果继续治疗,是采取积极主动的治疗方案,还是采取被动舒缓的治疗方案。

我相信这些都是需要病人本身亲自来参与的,这里面不可忽略病人自身的感受、判断和思考的自由。

第三个,承担应有的责任,最终决定权还在于病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记得在电视剧「大司马懿之军师联盟」中,曹操为了考验曹丕和曹植两个人的胆识、智慧、仁德,给他们分别下达了同样的一个命令,即将一份军令,同时送出城,看谁先达到城外驻扎军营,先到者赏,后到者罚。

很多人就说,这还不简单,不就是比谁的马快吗?

这就是小看曹操了,在给曹丕和曹植同时下达这份任务之时,曹操又给守备城门的军士下达了关闭城门的死令,没有丞相的开城手令,任何人都不得开城。

作为曹丕的智囊谋士,司马懿给的建议是「不争输赢,只问对错」,意思就是谁先到谁后到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遵守了丞相的命令,是否遵守了君臣之礼。

所以说,作为最亲密的家人,理应当尽全力去治病,哪怕砸锅卖铁,也不能在经济上不给予治病的支持,这个决心要坚定,而不是畏首畏尾,一方面想治,另一方面又不舍得卖房。所谓给「上学的儿子留一个家」都是借口,失去了家人的支持,把这事儿做得太寒心,对于孩子的教育来讲,就已经是一个重大失败了。

那作为病人来讲,其实这时候是选择是最困难的,病是自己得的,家庭积蓄也没有,保险也没有,病来如山倒,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例子还少见吗。

就算要卖房,这个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病人也是有决定权的,所以不是说你想卖就卖,想不卖就不卖。至于双方父母的财产,如果愿意出,这是情分,如果不愿意出,也能理解。

生命权是你老公的,要不要救,要不要治,得他说了算。

得了不治之症,最关键的,还是要让病人感受到家庭的关怀,感受到大家是真的在为他着想,而不是经济的算计。

当然如果是有钱,或者有保险公司掏钱,那么整个人和家庭会轻松很多,此时此刻,专注的肯定是如何的治愈,不管用多贵的药,住多贵的病房,请多资深的专家,甚至飞往美国、日本等地,自然也不会面临到这些困苦。

心态不一样了,治起病来也会好得很快。

我是有态度的精蒜湿首席秉笔官王蛋蛋(蛋哥)。

来认识下王蛋蛋,参考文章「蛋哥开新闻发布会成立火星保险神盾局」

蛋哥抬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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