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淮医学
医院杨园街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主管护师中医科护士长沈蓓,今年50岁。
3月7日,她被发现倒在隔离酒店内。
医院后,脑部CT报告显示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大面积出血,情况非常危险。
直到现在,仍在ICU内深度昏迷。
至今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家中已经花费5万多医疗费用。
沈蓓的家人说,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她一直连续奋斗在抗疫工作岗位上,几个月来很少与家人见面。
在3月25日,沈蓓工作单位向武汉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5月26日,沈蓓的家人收到武汉市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決定书,称其抢救已超48小时,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认定工伤!
对于为什么对于沈蓓不给予认定工伤,武汉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对外这样解释:沈蓓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单位安排的住宿房间昏迷,被医院诊断为脑出血,该情形发生虽非工作时段,但系特殊工作期间,考虑工作情形,所以认定系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其情形不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故其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现不予认定工伤。
对这解释是否依法依规我暂且不说,但至少有一点,肯定不合情合理!
曾经在今年2月13日仙桃市的刘文雄医生在家中猝死。仙桃市人社局一开始开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称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所以不予认定工伤。
但是,其家人和三伏潭镇卫生院在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后,撤销了仙桃市人社局此前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其在60日内重新作出决定。
最终仙桃市人社局作出决定,对刘文雄在防疫备勤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予以认定为工伤。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出当地人社局一开始认定不属工伤,但经过市政府复议后被认定为工伤。看到这里,不知诸君做何感想?
一个工伤认定这样起伏不定,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认定工伤这么难呢?一经上级权利部门又这么容易!这有没有人为因素在作怪呢?
一位几个月不回家,在统一安排的隔离点病倒的护士,而人社局认定不属工伤,那么我们的抗疫医护“不计生死,不计报酬”的加班逆行,是不是也属于违法呢?
我们的医务人员为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而敢于牺牲甘于奉献,但到了今日,还有这样的官僚主义事情发生,真是让人感到难过和悲哀。
江淮医学在此郑重提醒:疫情还没结束呐!同志们,切莫要泄了士气!
真心希望像这样的事,今后不要再令人心寒的发生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